- [07-26] 南昌:主动防范工程结算法律风险 助企解决疑难问题
- [03-22] 开工日期应当以施工方依照开工报告约定的进场时间为准,与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无关
- [03-14] 工程洽商记录虽未载明双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天数,但可以证明工程量发生了变更,工期应当
- [03-05] 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对材料价格、人工费等情况进行调整而签订的合同,不宜认定为
- [03-01]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改变工期、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性质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属于对中
- [02-06] 工程本身存在大量设计变更,且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不能将工期延误归因于一方当事人,双
- [01-29] 司法鉴定报告确定的工程应当顺延的时间,经过法院质证后无异议可以作为工程顺延的依据
- [01-22] 施工方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的,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 [01-15]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签订劳务作业合同,实际施工人因无资质导致劳务作业合同无效,
- [01-11] 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发包方直接参与分包指定供应商、发生“非典”等因素影响工期
- [01-02] 发包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时,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程序顺延工期的,发包方延迟支付工程款不
- [12-25] 司法鉴定报告确定的工程应当顺延的时间,经过法院质证后无异议可以作为工程顺延的依据
- [12-18] 被挂靠方向施工现在派驻管理人员不能证明该公司实际参与了施工,不应认定为实际施工人
- [12-11] 施工方在发包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不能举证应当顺延的工期,是否应当
- [12-04] 政府部门为涉案工程提起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时间不能作为竣工验收时间,应当以双方确认
- [11-27] 发包人与其下手承包人已经结算完毕的,实际施工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 [11-20]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11-13] 竣工时间应当以三方确认的竣工验收记录上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 [11-06] 竣工验收是必须是针对成品工程,应该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 [10-23] 非承包商工作人员的个人参与施工,并且与承包商进行对账结算的,应当认定为涉案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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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2] 开工日期应当以施工方依照开工报告约定的进场时间为准,与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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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2] 施工方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的,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 [01-29] 司法鉴定报告确定的工程应当顺延的时间,经过法院质证后无异议可以作为工程顺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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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8] 被挂靠方向施工现在派驻管理人员不能证明该公司实际参与了施工,不应认定为实际施工人
- [12-04] 政府部门为涉案工程提起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时间不能作为竣工验收时间,应当以双方确认
- [12-11] 施工方在发包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不能举证应当顺延的工期,是否应当
- [01-15]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签订劳务作业合同,实际施工人因无资质导致劳务作业合同无效,
- [11-20]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